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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丰台区花乡中部组团位于丰台区花乡,涉及樊家村、黄土岗和花乡总公司,总用地约196.8公顷,其中规划建设用地79.5公顷,规划建筑积113.5万㎡。2020年1月,泰福恒公司负责为花乡中部组团一级开发项目提供前期咨询服务工作,主要包含:編制项目规划综合实施方案,通过市动维会并最终取得市政府批准的规划意见;办理项目储备规划条件;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批;取得项目主体和实施主体授权批复;办理项目立项核准;取得市政府征地批复并办理结案手续;取得供地规划条件审批;成本审核、并经市攻府审定最终成本;权属审查;市、区现场土地验收;编制开发补偿协议;出让方式审核;土地入市交易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目前,规划综合实施方案已经市、区规划部门审定,项目正在办理一期规划条件及一级开发实施方案的报审工作。